随着云南省家电下乡工作的展开,会泽县积极备战“家电下乡”工作,农户购买彩电、冰箱(包括冰柜)、洗衣机、手机、摩托车、热水器6类产品,将会获得补贴。
“家电下乡”是针对农村消费者定向研发、生产、销售指定家电产品,并由政府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一项农村家电推广工程。云南家电下乡工作从2月初启动,持续至2013年1月底。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4类产品,将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纳入补贴范围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 家电下乡补贴对象为云南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根据国家最近公布的政策,在摩托车、热水器、空调、电脑4类产品中可再选择两种纳入其中。云南省新增的是摩托车、热水器。对新增的产品,同类产品每户农户可购买一件,仍按售价的13%直接补贴给农民。农户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云南省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用电器,都可以获得财政补贴。农民购买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上述证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就可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会泽县在及时了解国家相关“家电下乡”政策的同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一是成立由肖良开副县长为组长,财政、商务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县“家电下乡”工作,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前期准备;二是对全县规模大、诚信度高的家电销售企业进行调查,其中分别对43家彩电、冰箱(包括冰柜)、洗衣机、热水器批零企业、27家手机批零企业、32家摩托车销售企业进行详细调查,为“家电下乡”工程售后服务奠定良好的基础,为销售网点备案登记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会泽县商务局 付庭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