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会泽县 “家电下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正式启动,广大农民在全县48个中标销售网点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大类商品,可享受财政给予的家电产品实际销售价格13%的补贴。据悉,这项活动将一直持续到2013年1月31日结束。
会泽县委副书记方德权宣布会泽县“家电下乡”活动正式启动。市商务局许玉红副局长、县政府肖良开副县长、县商务局李树珍局长、县财政局吴正权副局长及会泽“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市商务局流通处领导、各乡镇分管商务领导、财政所长、商务站长共120余人参加了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仪式。会泽县商务局局长李树珍主持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结束后,会泽召开了全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商务局局长李树珍、财政局副局长吴正权站在职能部门的角度作了发言,市商务局副局长许玉红在会上对会泽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存在问题,对下步工作作了具体要求。肖良开副县长从“五个必须”对工作的推进作了安排布署。县政府办副主任朱继宝主持会议。 “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凡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带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大类家电产品的农民群众,可按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3%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相关规定对补贴产品设定了最高限价,彩电不超过2000元,冰箱(含冰柜)不超过2500元,手机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不超过2000元,并且每户农民购买每类产品数量不超过1台(件)。目前,全县城乡共有48个销售网点经过严格审核具备了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资格。农民群众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产品后,应持购物发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惠农一折通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
根据有关规定,在“家电下乡”活动中,购买人因产品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经销售网点同意后到乡镇财政所审核,退回补贴资金后持乡镇财政所签署意见的购物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方德权在启动仪式上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作联动,确保“家电下乡”工作有序开展;各销售网点要积极组织货源,确保市场供应,严把产品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流入农村市场,切实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共同努力,争取把这一惠民工程办实、办好,为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会泽县商务局 唐加荣 付庭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