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食品土畜商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农产品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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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0 08:42 文章来源: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商务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5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1号),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食土商会”)正式成为全国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商务部和国资委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农产品行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会员企业的守信意识和诚信自率意识,我会定于2009年4月至8月开展第二批农产品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现将2009年度企业参评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条件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会员企业(非会员企业在履行入会手续后可申请参加农产品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获得外贸经营资格满3个会计年度;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非关、停的持续经营状态。
二、时间安排 食土商会第二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在2009年4月至9月开展,申请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0日-5月31日。
三、评价程序 评价工作按照“申报、审核、信用评价、核定等级、公示、结果发布”的程序进行。
四、评价费用 本次评价不以盈利为目的,并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企业。
五、评价结果应用 信用等级共分“三等五级”。等级标准分为A、B、C三等,下设AAA、AA、A、B、C五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将在以下方面得到重点推荐: 向国内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经济组织重点推荐,并推荐优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支持;作为资信优良企业向各国驻华使领馆、中国驻外使领馆重点推介;在广交会、食土商会举办的各类展览和国内外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中进行重点推介,并优先考虑参展摊位分配;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商务部网站食品土畜频道及食土商会网站、商会会刊、《国际农产品贸易》杂志上进行重点宣传;向与食土商会已经建立业务联系的400多家国外同行业组织重点推荐;向参与双边同行业贸易洽谈会的外国企业重点推荐;与食土商会开展的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品牌建设等其他具体业务相结合重点推荐。 拟参加食土商会农产品行业信用评价活动的会员企业可在我会网站(http://www.cccfna.org.cn/)的“农产品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栏目中了解活动详情并下载相关申请表格。
联系部门:业务咨询部 杨春鹏,电话:010-87109828,传真:010-87109826,电子邮箱:yangcp@cccfna.org.cn,credit@cccfna.org.cn
厅外贸处贾涛提供 2009.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