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要求,我国已于2008年12月19日开始实施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公平和规范税赋、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商务部培训中心拟举办“成品油经营企业及成品油市场管理培训班”。欢迎有地商务部门及有关企业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
1、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总体思路;
2、燃油税费改革;
3、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4、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改革取向及价格趋势;
(二)成品油行业投资机会及风险分析;
(三)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的成品油市场监管有关问题;
(四)当前国内国际市场石油形势分析;
(五)石油分销市场准入及过程的监管问题;
(六)加油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油品知识及日常安全管理、加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处理、事故案例等)。
二、参加对象
(一)各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各级加油站的负责人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
(二)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三、主讲专家
届时拟邀请国家部委主管部门领导、成品油经营企业、成品油市场管理等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主讲。
四、时间、地点
第一期 呼和浩特 2009年8月10日—12日
第二期 长 沙 2009年8月20日—22日
五、费用与报名方法
参加人员交纳研讨费16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欲参加的代表请填好报名回执后加盖公章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根据报名回执于开班前一周寄发报到通知书,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具体事项。
(一)商务部培训中心
地 址:北京昌平东三旗 邮 编:102209
电 话:(010)69759372 传 真:(010)69759204
联系人: 顾喜梅
(二)会务组
电 话:(010)88497327
传 真:(010)88497323
联系人:金 悦
附件:成品油经营企业及成品油市场管理培训班报名表
商务部培训中心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